辦理死亡登記,申請火葬及預訂火葬爐期之辦事處

申請辦理殮葬手續之三個政府部門分別為:
1. 入境事務處 - 死亡登記處
負責辦理死亡登記、簽發「死亡登記證明書」 《 表格12》 、「土葬許可證」
《 表格10》 (適用於土葬) 及「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」(適用於遺體離境) 等。
2. 衞生署-港口衞生處
負責檢核火葬申請及簽發「火葬許可證」 《 表格3》 (適用於火葬)。
3. 食物環境衞生署 - 火葬預訂辦事處
負責火葬收費及辦理預訂火葬爐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