冥婚
冥婚又稱“配骨”,是中國的民間習俗。訂婚後的男女雙亡,或者訂婚前就已夭折的兒女,父母處於疼愛和思念的心情,要為他們完婚,就是冥婚。另外,過去認為祖墳中有一座孤墳會影響後代的昌盛,不吉利,所以要替死者舉辦冥婚。從前在民間冥婚多出現在富戶,貧寒人家很少有冥婚。冥婚在漢朝前就已出現,一直延續至民國初期,現在亦偶然出現。史載,建安十三年(208年)曹操的兒子曹沖13歲夭折,曹操出於對兒子的喜愛,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作為曹沖的妻子,把他們合葬在一起。宋人周去非寫書斥責曹操實行冥婚陋俗。宋代時冥婚風氣最盛,幾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為其進行冥婚。民國初年,冥婚風氣仍盛,但名目不一,如:廣東翁源縣有“討鬼妻”之俗,河北定縣有“結陰親”之俗,浙江定海有“陰配”之俗,河北滄縣有“娶幹骨”之俗,廣西隆安縣有“鬼婚”之俗。其他如山西、安徽、江蘇等地皆有冥婚習俗,見諸于各朝文人筆記。據悉1976年中國發生唐山大地震之後,該地的“鬼婚”儀式就相當盛行。